(董莹 通讯员:李楠)政府采购活动中,采购人的主体责任有哪些?如何强化采购人内控管理?河南省焦作市财政局日前印发《关于建立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进一步明确了采购人的主体责任、强化内控管理的主要措施,及主要业务内部控制防控风险点等。
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 构建良好营商环境
“我们印发该《通知》,目的是为了强化采购人的主体责任,增强政府采购领域依法行政意识,构建统一开放、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,促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。”焦作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向《政府采购信息》报记者介绍。
《通知》提出,采购人负责本单位、本系统政府采购的全过程管理,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,科学合理确定政府采购需求,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政策,严格按照采购计划内容依法、合规开展采购各阶段活动,依法及时公开政府采购信息,认真制定审核采购文件,及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,严格规范开展履约验收和采购结果评价,及时支付采购资金,依法答复供应商询问、质疑,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处理供应商投诉和监督检查工作,妥善保存政府采购档案等。
明确强化内控管理七项主要措施
如何建立完善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?《通知》明确了七项主要措施。《通知》要求,采购人应当明确内部归口管理部门,具体负责本单位、本系统的政府采购执行管理;采购人应当合理设置岗位,明确岗位职责、权限和责任主体,细化各流程、各环节的工作要求和执行标准;采购人应当提高编报与执行政府采购预算、实施计划的系统性、准确性、及时性和严肃性,制定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执行时间表和项目进度表,有序安排采购活动;采购人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政府采购事项集体研究、合法性审查和内部会签相结合的议事决策机制。
《通知》要求,采购人应当提高政府采购效率,对信息公告、合同签订、变更采购方式、采购进口产品、答复询问质疑及其他有时间要求的事项,要细化各个节点的工作时限,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;采购人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细化内部审核的各项要素、审核标准、审核权限和工作要求,实行办理、复核、审定的内部审核机制,对照要求逐层把关;采购人应当厘清利益冲突的主要对象、具体内容和表现形式,明确与供应商等政府采购市场主体、评审专家交往的基本原则和界限,细化处理原则、处理方式和解决方案。
编制指引便于采购人防范风险
记者看到,为便于各单位更好的完善和健全政府采购内控制度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,焦作市财政局还编制了《采购人政府采购业务内控风险指引纲要》(以下简称《纲要》)。《纲要》罗列了采购人在预算编制环节、采购环节、合同签订及履约验收环节,以及其他事项中可能发生的风险控制点,对每个环节的内控风险点又进行了细化。
例如,“预算编制环节内控风险点”从“编制政府采购预算、采购形式的确定、采购方式的确定、编制采购计划”四个方面进行了明确; “采购环节内控风险点”从“采购委托、制定招标文件(采购需求)、招标程序、开标评标、中标成交结果等五方面进行了具体指引;“合同签订及履约验收内控风险点”则从“签订政府采购合同、履约与验收”两个阶段列出了具体的法定要求等。